一、文件编号:QC[2014]047-GK17号
二、采购项目:交通监控卡口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是招标项目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含10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一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4、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投标人在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注册后,方可登录网站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注册流程详见http://www.qfxzfcgzx.cn)。
(二)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发售信息规定时间内在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提交标书订购清单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三)本次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补遗文件、变更事项将发布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上,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并在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直接下载采购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10月9日至2014年10月20日下午18:00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开标时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29000元(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开标时带转账证明换票据。
开户银行与账号:中国建设银行清丰县支行41001516810050200435
用户名:清丰县国库支付中心资金部。
六、投标文件接收、开标开始信息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0月3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开标一室。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清丰县人民路综合办公楼一楼113房间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3-7219107
传 真:0393-7219107
采购单位联系人:扈先生
联系电话:13303937166
八、公告发布网站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qfxzfcgzx.cn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
濮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puyang.hngp.gov.cn/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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