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张家界市公安局监管中心武警中队勤务管控技防工程政府采购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本次项目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3年1月至2014年8月来社保缴纳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缴纳社保个人账户查询单复印件(缴纳社保的单位必须与投标授权单位一致)。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安防系统设计施工贰级资质
2、哨位信息化设备终端厂商(原厂商或本省办事处)征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信息化终端电脑设备厂商(原厂商或本省办事处)征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缴纳社保个人账户查询单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投标单位自行书面证明。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8日起至2014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8时到12时,下午14:30时到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庄坪路桥公司三楼301室)购买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报名。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张家界市永定区公路局六楼会议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张家界市公安局
地 址:张家界市南庄路
联系人:向鹏
电 话:1897449036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南庄坪路桥公司三楼
联系人:龙自平
电 话:13974448107
监督管理部门:张家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张红丽
联系电话:0744-8389031
七、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账 号:943006010000148109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市分行营业部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