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林州市公安局采购网络视频摄像设备项目;
招标编号:LCG2014-279-13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建设地点:林州市公安局;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以采购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15天;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质量及安装目标:投标产品质量等同或高于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安装应符合现行的安装验收规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三)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投标人信誉良好,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六)投标人报名前须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七)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8日至2014年10月9日17:00时前登录“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zggzy.com/)”,凭企业用户名与密码下载招标文件,任何从其他途径获得的招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7日上午09:00前(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方可登录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备案流程详见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zggzy.com)网站“中心公告”栏目中《关于企业备案的通知》)。
(二)投标人获取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2014年10月2日17:00时前以不记名方式上传至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三)本次采购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四)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五)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市公安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937271001
招标代理: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371-68873682
监督电话:0372-6282628
九、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质疑,如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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