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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公安局监控设备项目招标
2014/9/28 09:52   河南商丘市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商丘公安局,设备,监控    浏览量: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公安局的委托,就“监控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2014)216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监控设备;预算控制价:2368600元。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不邮寄。
  四、购买标书时间:2014年9月27日—2014年10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公休日除外)
  五、报名、购买标书及投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1211房间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4年10月22日上午9:30投标截止。
  2014年10月22日上午9:30开标。
  七、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
  八、联 系 人:刘先生、李先生
  九、联系电话:0370—2697976
  十、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单位须为河南省公安监所监控施工资格单位,并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十一、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时须携带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十二、投标单位投标时须提供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在标书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标书中。
  (三)考虑系统兼容性,所投摄像机、存储、视频综合管理服务器、大屏设备、管理服务器、报警服务器需为统一品牌,中标后须提供以上设备生产厂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四)投标单位须承诺如中标无条件为以后该项目升级改造开放端口,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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