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MC2014-110
二、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购置监控设备项目
三、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四、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74号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安铂如,18612083208
六、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门头沟区三家店东街42号北斗星酒店B楼4层
八、项目人及联系电话:张芬,010—69828192
九、采购名称及数量:监控设备一批
十、项目预算
第一包:575万元,第二包:123万元,第三包:147万元。
十一、采购用途:办公用
十二、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
(五)经销商代理资格声明(格式);
(六)制造厂家授权书(格式)及制造厂商加盖公章的宣传彩页(技术需求中标注★项需提供);
(七)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格式)(同制造厂家授权书);
(八)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九)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缴纳2014年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的银行转账通知单复印件;
(十)税收证明:投标人缴纳2014年连续3个月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
(十一)3C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强制要求的产品均需提供);
(十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第十六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复印件(国家强制要求的产品均需提供);
(十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第一包需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第三包需提供);
(十四)安防工程一级企业资质证书(第一包需提供);
(十五)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第一包需提供);
(十六)省部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评测报告(第一包高清视频管理平台主机、高清视频管理平台软件需提供);
(十七)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第二包智能化档案综合管理系统软件,第一包机房动力环境管理软件、高清视频管理平台软件需提供);
(十八)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
(十九)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或经营所在地或门头沟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十四、招标文件下载及报名时间:2014年9月19日9:00时---10月10日17:00时
十五、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jmtgcg.cn)
十六、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6日9:30时(北京时间)
十七、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6日9:30时(北京时间)
十八、开标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北斗星酒店中会议室(三家店东街42号)
十九、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标法
二十、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详细报名程序见中心外网资料下载栏目《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按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投标报名。简要说明如下:
(一)参加本项目首先要取得我中心认证,认证事宜请登陆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jmtgcg.cn)。
(二)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和评分标准,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需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供应商》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请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报名成功通知单》才能参加投标。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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