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一)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苏仙中学监控设备政府采购
(二)采购代理编号:HNCDCG2014-08291
(三)采购项目预算:25万元
(四)招标内容:监控设备一批。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7楼开标室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二)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及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五)要求投标人提供经年度验证的《社保登记证》(或者由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公司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原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原件;
(六)要求投标人提供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主要指摄像头和后端储存转发设备)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非制造商提供);
(七)要求提供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要求提供招标方出具的施工现场勘查确认函。意向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本人携带身份证、非法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法人签字盖章的委托函、所投标货物(主要指摄像头和后端储存转发设备)的设备厂家提供的售后服务证明文件、公司注册地不在本地的提供截止2014年1月1日以前在本地注册的售后服务点的营业执照(不得委托其它公司代理售后),于2014年09月15日上午9:30准时达到苏仙中学进行统一现场勘查,并获得现场勘查确认函。
三、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4年9月11日至2014年9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携带以下证件到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营业执照》副本
(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及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的原件
(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半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六)要求投标人提供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主要指摄像头和后端储存转发设备)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非制造商提供);
(七)要求提供招标方出具的施工现场勘查确认函
(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一带原件留原件,其他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此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4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户名称: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东风支行
帐 号:43001501570052505645
五、采购人名称:郴州市苏仙中学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35-2196325
六、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体育路6号(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院内左边2楼)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传真:0735-282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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