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编号:甬榭采购办函[2014]0301号
二、项目概况:大榭开发区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二)投标单位须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设立常驻机构或直属分支机构(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或办事处);
(三)投标人所投产品非本单位研发生产需要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书发售日期: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4年09月02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到宁波大榭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免费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请随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9月16日09时30分
七、投标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开评标区213室。
八、开标时间:2014年09月16日09时30分
九、开标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开评标区213室。
十、采购机构:宁波大榭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胡海燕
联系电话(传真):0574-86750097
联系地址:宁波大榭开发区中信广场东楼二楼2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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