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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人民检察院交管监控设备招标
2014/8/27 09:28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驻马店,人民检察院,监控    浏览量: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交通管理监控设备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14】140号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
  半球摄像机:82个
  摄像机电源:82个
  注:本项目不分包。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谈判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必须采购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设备或产品。)
  (三)半球摄像机、摄像机电源等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四)其他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监控产品制造商2012、2013年获得“中国十大安防品牌证书”或证明材料。
  2、投标产品能够与市平安城市监控平台互联。
  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安全防范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须提供前端摄像机、平台主机、UPS电源以及大屏拼接设备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售后质量承诺书,以上产品提供官方产品彩页或技术证明文件。
  5、售后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四、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一)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4年8月26日至2014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二)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室。
  (三)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现场免费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可携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未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时由竞争性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性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
  (四)联系电话:0396-2609258。
  五、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1.5万元,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308室。
  六、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于2014年9月3日下午16:00分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七、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14年9月3日下午16:00分在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开始,参见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八、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2日之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九、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539616263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96-2609225
  十、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396-2610822
  驻马店市监察局联系电话:0396-2609226
  驻马店市审计局联系电话:0396-3668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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