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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监控系统采购招标
2014/8/25 09:53   投影时代      关键字: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监控    浏览量:
受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监控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国内招标。

    一、项目名称: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监控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HNTD2014007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人排序
  五、招标内容:监控系统供货、施工安装、调试服务
  六、交货、安装、调试时间要求:签署合同后60天。
  七、投标资质:投标人应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有关格式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
  八、标书认购及报名: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8月22日到携带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叁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外省投标单位须在湖南省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外地企业备案登记证、所投产品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等以上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到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南路289)报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400元整,售后不退)。
  九、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2014年9月11日下午15: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4年9月11日下午15:00时。
  3、开标地点: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南路289)。
  4、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担任)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投标保证金:
  金额:4000元。
  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方式提交,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转帐或现金方式提交的,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9月10日17:00之前足额电汇或转帐到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帐户上,并到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否则,将被认定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
  全  称: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湘潭市分行
  帐  号:18-170301040009439
  采购人: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符先生
  电  话:1346931464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南路289号二号楼3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31-58201406
  邮    箱:122717932@qq.com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湘潭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58276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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