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社会治安监控系统建设工程
(二)工程地点:淮安经济开发区
(三)工程内容:道路监控点630处,金港小区监控系统,深圳路派出所监控室改造
(四)工程规模:总投资约500万元;要求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详细的规划设计要求建设。
(五)工期要求:90日历天
(六)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二、开竣工时间:
计划建设时间:2014年9月至2014年12月
三、付款方式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具体缴纳办法和时间见招标文件。
五、凡满足下列基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均可以参加报名申领招标文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格审查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二)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智能化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格审查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备查);
(三)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专业贰级(含贰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资格审查时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备查)
(四)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必须常驻现场组织施工;(资格审查时提供企业承诺书);
(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审查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备查);
(六)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资格审查时提供企业2013年审计的审计报告原件)
(七)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资格审查时提供企业承诺书)
(八)投标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资格审查时提供企业承诺书)
(九)企业须具备经备案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备案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区《投标报名许可备案通知书》(提供原件)
(十)投标申请须具备经淮安市工程造价处备案的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或《单项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到淮安市工程造价处办理)(提供原件)
(十一)企业提供开户行基本账户证明,必须与提供的保证金帐户支出账户一致;(资格审查时提供本单位的基本帐户证明材料原件)
(十二)被授权委托人开标时必须到场,在报名及投标时,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及拟派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及建造师需提供2013年7月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
(十三)投标单位需出具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具体办理方法:到注册地检察院或淮安市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证明材料原件需装订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备查)
(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次招标潜在投标人确定办法参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在报送资格审查材料时必需提供所有资格审查材料中要求提供的证件的复印件,原件带到现场备查,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否则不予认可。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申请人于2014年8月22日至2014年9月11日,每天上午8:30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400元/份含光盘)。
七、报送招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一)报送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下午15时30分前报送,迟到的招标文件将被拒收;
(二)开标时间:2014年9月12日下午15时30分;
(三)开标地点: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八、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4年8月22日至2014年9月11日。
招标人: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张巅
电 话:0517-8371610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贵霞
电 话:0517-8372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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