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2014年张家界市城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及系统管理中心与数据库管理单元租赁公开招标
二、政府采购编号:ZJJZFCG2014-068
三、委托代理编号:TPPCZ(2014)249
四、主要内容: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及系统管理中心与数据库管理单元由乙方自行建设维护(建设内容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见第八章),确保项目质量和效果,甲方(张家界市公安局)采用租赁方式向乙方租赁,向乙方按年支付租赁费用,租赁期限为14年。
五、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一)基本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转账原始单据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缴纳社保个人账户查询单、身份证复印件(缴纳社保的单位必须与投标授权单位一致)
(二)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1、在项目所在地必须具有网络资源证明资料复印件(含自有、租赁、合作、合股等)。
2、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壹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3、在中标后,外省安防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资质的企业需到湖南省安防协会进行备案登记,并到张家界市公安局技防办进行备案审查。
以上[第3条除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2日起至2014年9月5日,每日上午8:00时到12:00时,下午2:30时到5:30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张家界市路桥公司三楼301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单位自行证明)。同时留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单位自行证明])。同时留存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二)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4年9月1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张家界市永定区公路局六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在张家界市路桥公司二楼评标室评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仪式。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张家界市公安局
地 址:张家界市南庄坪
联系人:段勇
电 话:1890744281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路桥公司三楼
联系人:龙自平
电 话:1397444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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