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朝阳区金盏乡第四批村庄社区化监控系统建设工程
二、工程概况:
(一)项目地点:朝阳区金盏乡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资金为人民币叁佰万元整(RMB3000000.00元)。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朝阳区金盏乡第四批村庄社区化监控系统建设工程,建设范围为:金盏乡马各庄村及沙窝村监控系统
三、招标人: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贺鑫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联系人:蒙沫、成志凯
电 话:67117194
传 真:67173666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壹级;
(八)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九)投标人投标时需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十)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8月13日至2014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9月3日9时30分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5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八、踏勘现场时间:自行踏勘
报名时须持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二)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壹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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