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HDF142607
二、项目名称:珠海高新区综合治理局北沙社区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三、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完工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完成全部工程,交付验收并投入使用。
五、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肆万元整(¥540,000.00)。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国内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4年8月11日起至2014年8月15日,每日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八、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红山路体育中心东门(正门)主体育场1楼(甲骨文培训中心旁)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9月4日15:30。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十、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第2开标室。
十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在珠海市设有直属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和服务机构公章),珠海市工商注册供应商满足本项要求;
(三)广东省内的投标人须提供资质等级为二级(含)以上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复印件;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资质等级为二级(含)以上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复印件;
(四)投标人若非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需具备所投产品原厂家开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主要设备包括(摄像机、网络录像机、网络交换机);
(五)为保证质量和兼容性,所投监控系统主要设备需为同一品牌,监控系统主要设备包括(摄像机、网络录像机、视频解码器、视频管理平台);
(六)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珠海市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上全部商务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投标时带原件核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购买标书时提供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一)-(四)项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十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2个日历日按照通知函格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十四、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9月4日15:30;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第2开标室。
十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高新区综合治理局
联 系 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6-362922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联 系 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56-2666560
联系地址:珠海市红山路体育中心东门(正门)主体育场1楼(甲骨文培训中心旁)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湾支行
户 名: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000027719200377904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户 名: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12482829710001
珠海高新区综合治理局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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