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山西博物院防盗门项目
二、项目编号:HXTC-2014-093
三、项目预算:19万元
四、采购内容:
(一)本次谈判采购共分一个包,要求报价单位对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内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防盗门 |
樘 |
15 |
包工包料,另外需要中标单位配合山西博物院安全保卫处安装门禁系统。 |
本项目详细明细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三)交货时间:签订供货合同后三十日历天内将全部货物交付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完毕;
(四)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五、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有国家安防一级资质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八)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及同类服务单位经历
(九)具有本项目各包产品的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
(十)报价人如为代理商,需按谈判文件内要求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代理授权原件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单位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本项内容提供仅作为报名要求,不作为报价单位资格符合要求的条件)
通过有效的: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四)国家安防一级资质证书副本
(五)报名截止日期前报价单位最后一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六)如报价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七)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请提供有效原件及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七、发售时间:2014年7月30日至2014年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下同)。
八、发售地点: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天龙大厦八层8003室)
九、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400元/套,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十、开户行、帐号及联系方式
开户名称: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市万柏林支行号:0502126009200131228
十一、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8月6日上午9:30时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天龙大厦八层8008会议室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天龙大厦八层
联 系 人:郝女士
联系电话:0351-2520767 13633416548
传 真:0351-6335840
公司邮箱:huaxintaishanxi@163.com
监督部门及监督电话: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0351-4123278
山西华鑫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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