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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韶山市平安城市监控建设二期工程采购招标
2014/7/22 08:42   湖南湘潭市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采购,韶山市,项目,工程,二期,监控    浏览量: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韶山市公安局的委托,对“韶山市城市平安监控建设二期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受韶山市公安局的委托,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韶山市城市平安监控建设二期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一)采购单位:韶山市公安局
  (二)项目编号:XYTC-韶2014-07-02
  (三)项目名称:韶山市城市平安监控建设二期工程采购项目
  (四)项目内容:城市平安监控建设二期工程进行指导安装,调试,培训操作人员。
  (五)本次采购预算控制数:¥3956160.00元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城市电子防控系统一批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国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和技术服务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须具备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厅)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省级公安部门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备案证安壹级,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肆级以上(含肆级)资质,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书,ISCCC信息安全集成认证人员证书。(证书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7月25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二)发售地点:中国人民银行韶山支行综合楼二楼(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文件每份售价:400元人民币。
  (四)购买标书人员须持符合本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须持法人代表证(或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参加报名的不需提供),同时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厅)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资质证书,省级公安部门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备案证安防壹级,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肆级以上(含肆级)资质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书,ISCCC信息安全集成认证人员证书等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时留存备案。
  注:上述资料除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外,其它资料须提交复印件至标书申购处留存。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12日下午15时00分
  开标时间:2014年8月12日下午15时00分
  开标地点:韶山市公安局三楼会议室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投标报名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韶山市公安局
  地  址:韶山市清溪镇
  联系人:章先生
  电  话:1378621376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传真:0731-55683388
  日  期: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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