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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人民法院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
2014/7/14 13:38   山西省政府采购      关键字:静乐县,采购,监控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静乐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静乐县人民法院委托,对机房、监控系统、数字法庭、审判信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编号:JZC-2014-032

(二)项目名称:机房、监控系统、数字法庭、审判信息设备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安防监控系统、中心机房系统、门禁系统、数字法庭、远程视频会议室、未成年人审判室、审委会仪室等(详见标书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一包,投标人报价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上述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3.范围包括: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完善的供货渠道和售后服务能力;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

(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七)具有山西省科技咨询机构乙级及以上资格等级者和独立承建过法院数字法庭项目者优先;

(八)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同一品牌两家及以上供应商参与投标;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四)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应该提供的相关资质;

上述资料原件经审查合格后,需用A4规格复印并加盖公章留存,方可获得招标文件。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7月23日正常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静乐县政府采购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4年8月1日上午9时前,在静乐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提交,逾期不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8月1日上午9时整

地点:静乐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投标人派代表出席。

七、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王爱宏;联系电话:18903509875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王培忠;联系电话:0350-7828500

静乐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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