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完工期
(一)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三中学视频监控系统采购招标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数量:视频监控设备一批采购与安装(详细内容见“用户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
(四)报价上限: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超过该范围的报价将作无效文件处理。
(五)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期间必需保证原有系统(监控中心、保安控制端、宿舍控制端B、宿舍控制端C)的正常运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如非生产厂家,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主要产品合法来源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主要产品为摄像头、服务器)。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其中,“从业人员”指最近三个月月平均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上财务年度的指标为准;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供应商须为中小型企业,并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本招标文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7月9日至2014年7月15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三)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证明函(原件,格式以本招标文件附件为准);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标书用);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7月28日15:00~15:30(北京时间,下同);
(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7月28日15:30;
(三)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和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珠海市第三中学)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斐凤;联系电话:13543001900
(二)采购代理机构(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756-2213966、2213166 传真:0756-2213166
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珠海华润银行碧涛支行
户 名: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018712729012
珠海市第三中学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4年 7月08日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