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指:
(一)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1年7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三、洽购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四、招标文件于2014年7月3日至2014年7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AM9:30时至11:30时,PM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五、投标文件于2014年7月16日09:00时至09: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书出席开标仪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后才接受在投标截止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六、兹定于2014年7月16日09:30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公开开标。
七、洽购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请于2014年7月15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八、投标人应在2014年7月15日18:00前将一金额:¥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圆整)的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有可能导致投标人本次投标无效。
九、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帐(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方式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户:
收款人: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安联支行
银行帐号:755914788210601
地址: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电话:0755-82786028 82786018/82786038-813
传真:0755-82786028
联系人:杨小姐 李小姐
保证金联系人:0755-82786018/82786038-802 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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