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DZC2014031
二、招标内容:
校园内高清网络数字监控系统及网络云录播平台系统等。
(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采购预算19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人的资格:
(一)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须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四)须有网络摄像机、视频管理平台、视频存储平台及网络云录播平台系统的有效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五)投标人须具有本地服务的能力,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委托的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须具有本项目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
(六)近三年有3项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自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14日每天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南广场中南大厦B座1518室)发售招标文件。
六、报名要求:
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携带有效并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网络摄像机、视频管理平台、视频存储平台、网络云录播平台系统)的有效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明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4年7月24日14:00(北京时间)大连市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年7月24日14: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招 标 人: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办事处
十、招标代理人:大连市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全玲玲 电 话:0411-66876933
传 真:0411-86501313
电子邮箱:hongdongzb@126.com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南广场中南大厦B座1518室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