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编号:XXCG2014-035
二、计划编号:XXZC2014-036
三、项目名称:湘西自治州交通局质安处监控机房设备采购项目。本次采购预算控制在45.41万元内。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竞争性谈判采购货物基本情况。
五、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
六、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湖南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有有效法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
4.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5.投标人须提供湖南省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备案证二级或二级以上证书复印件。
6.具有设备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维修服务能力,在采购人所在地有较为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能力,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2小时以内到达故障现场等(外地供应商须出具在吉首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为委托服务的被委托人必须是州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
7. 为本次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七、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4年6月25日至7月8日,每天9:00—12:00,15: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部(吉首市人民北路财政大厦四楼)。
九、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4年7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谈判时间:2014年7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始。
十一、谈判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二会议室(吉首市人民北路财政大厦四楼)。
十二、结果公示:询价结果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湘西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湘西网上公告结果。
十三、投标保证金及递交时间。
1、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0.5万元。
2、递交时间:2014年7月8日17:00时以前(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浩然、刘华
电 话:(0743):8222163 传 真:(0743):8231679
地 址: 吉首市人民北路州财政大厦四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余舒宇 15107492027
十四、保证金账户及其他:
户 名:湘西自治州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 备注栏请填写(州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湘西自治州工商银行吉首市人民路支行
账 号:1915010309200017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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