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通知》精神,围绕“廉洁莆田”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经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使用的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打造“节约型”、“廉洁型”城市,根据我市实际,将建立莆田市“三公”经费电子监察系统,本系统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PTCG2014009-G
二、项目名称:莆田市“三公”经费电子监察系统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内容:
莆田市“三公”经费电子监察系统软件开发和实施项目,具体开发内容包括:“三公”经费电子监察系统业务数据采集标准制定、“三公”经费业务客户端数据采集软件、“三公”经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五、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工期要求:
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供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合同签订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软件的开发、测试及上线试运行并通过初步验收,通过初步验收并经30个工作日试运行,如试运行期间系统运行正常,各项系统功能与性能指标达到合同要求,则双方在试运行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七、审查程序
(一)响应人资格性在谈判前由竞争性谈判小组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
1、应提交的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证书;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会将依据响应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响应人的法人资格、营业范围、技术和生产能力或销售能力。如果确定响应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响应将被拒绝。
(三)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人即为有效响应人。
(四)有效投标人在3家以上(含)时,将由竞争性谈判小组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效投标人按第三部分评标方法、标准,确认3家投标人进入谈判环节。
(五)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只有2家的,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并已得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批准,继续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将由竞争性谈判小组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效投标人按第三部分评标方法、标准,确认2家投标人进入谈判环节。
八、谈判程序
(一)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在资格审查程序后确定的谈判时间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竞争性谈判小组和响应方进行一对一的谈判,响应人必须派代表参加。
(二)竞争性谈判小组将对通过响应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货物的数量、配送、安装、售后服务等进行同样程序的竞争性谈判并就采购价格进行两轮报价。
(三)竞争性谈判小组可以从各响应人的响应中,选取对采购人有利的因素,修正本采购文件没有规范到的要求,并将再次确定谈判条件,所有采购文件没有要求的修正文件,都将在竞争性谈判上并以书面的方式,以同样的标准、同样的程序提交给响应人。
(四)如果在修正要求中,超过本次采购文件的要求或有效响应人无法接受,则该要求将不被采用为谈判的内容。
(五)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有权向响应人质疑。
(六)本项目谈判以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委员会先对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部分进行评分后,再公开各投标人的报价,其次对各投标人的价格进行二轮竞争报价,最后价格分与技术商务分相加,最终根据各部分分数汇总综合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有,则按报价低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采购人不能保证报价最低但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响应人为成交人。
九、采购文件获得:响应人直接从www.ptztb.gov.cn、www.ptzfcg.gov.cn、www.ptgpc.cn网站下载采购文件。同时须在递交采购文件截止日前3日通过网上查询下载本次采购的相关澄清、更改和答疑纪要,并登录该网站查看是否有延期开标通知。
十、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6月19日下午15点30分,逾期送达不予接受;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4年6月19日下午15点30分,逾期未到或逾期未送达谈判响应文件将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谈判资格。
十一、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莆田市政府7号楼四层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十二、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为:3000元人民币。保证金应以转帐、电汇或现金入帐形式于开标前存至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以到帐为准,不接受现金,不退现金)。请在汇款凭单上注明采购文件的编号。
单位全称: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
账号:13441501040000972
十三、联系人:小高
地址:莆田市政府机关事业楼7号楼4层邮编:351100
电话:(0594)2639728、2639718、2679318
传真:(0594)263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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