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淄博市公安局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18号
联系方式:0533-2189298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99号时代名都南门西邻
联系方式:0533-6219833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淄博市公安局视频监控、警用装备采购
项目编号:ZBGK201453
四、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本项目共分2个包。其中:包1:视频监控设备;包2:警用装备一宗。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包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等有效证件。网络半球摄像机、网络枪式摄像机、网络视频录像机NVR、高清数字矩阵、服务器、网络交换机非生产厂家投标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产品授权委托书上应注明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所授权产品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
包2: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服务器、现场执法记录仪非生产厂家投标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服务器还需提供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产品授权委托书上应注明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所授权产品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
警用强光手电(强光炫目器)、现场执法记录仪需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原件,警用强光手电(强光炫目器)还需提供军事医学科学院放射与辐射医学研究所出具的生物效应试验报告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授权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且不得带有任何标注或说明。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99号时代名都南门西邻)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5月22日~2014年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招标文件150元/套。如需邮寄请另付人民币5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日期:2014年6月18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日期:2014年6月18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部二楼开标室(淄博市张店区潘南西路8号淄博会校院内)
九、本项目联系人:段丽
联系电话:0533-621983318606384229
传真:0533-6219833E-mail:
sdtc053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