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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液晶拼接屏招标
2014/5/9 08:47   吉林财政局      关键字:船营区,法院,液晶拼接屏,招标    浏览量:
本采购项目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液晶拼接屏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前来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CEITCL-JLJ-CZHW-140506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液晶拼接屏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液晶拼接屏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投资额(万元)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液晶拼接屏采购项目

46寸低亮3*5液晶拼接屏15台

29.68


  (三)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四)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
  (五)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六)本项目具体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投标人须是具备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四)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请申请人于2014年5月8日至2014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1)法人授权书;(2)法人身份证(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市丰满区宜山路66号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610室购买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14年5月22日上午09:30整,递交地点为吉林市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六楼会议室。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投标单位在开标24小时前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市财政局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13514426667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610室
  联系人:张金月
  电话:0432-6211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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