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政采招标〔2014〕4号
南乐县人民政府采购控制办公室受采购人的委托,对自动化设备、液晶拼接屏系统项目以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方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第一包:自动化设备
第二包:液晶拼接屏系统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经销商,不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供投标使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来购买标书)。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⑴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4月17日至2014年4月21日(上午8:00-11:00 下午3:00-4:30)
⑵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南乐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南乐县财政局院内南一楼)。
⑶招标文件售价:第一包:200元(售后不退)。
第二包:3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第一包:1000元。第二包:2000元(购买标书时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信封密封交政府采购办公室)
四、招标文件接收信息:
⑴招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4月22日8:00-10:00
⑵招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乐县职业中专
五、招标有关信息:
⑴招标开始时间:2014年4月22日10:00
⑵招标地点:南乐县职业中专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电话:0393-6224087(政府采购办)
欢迎具备条件的厂家报名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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