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汝州市政府采购办批复,汝州市职业中专校园监控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单位:汝州市职业中专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参加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参加的各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二)自身经济实力足以满足本政府采购项目要求,承认并履行本项目采购中的各项规定。
四、项目要求:
(一)采购内容的具体技术参数符合学校要求。
(二)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安装调试完工。
(三)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四)供应商报价时,须按照询价单中的要求中详细的技术参数进行报价。
五、报名须知: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套。(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投影机和电子白板彩页一套)
六、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监控摄像头:数量应能够满足校园空旷地、餐厅、办公楼和校门口等主要部位的监控;性能采用彩色高清长焦红外阵列式摄像头(清晰度1080P以上,晚上呈现清晰的黑白图像,50米的监控距离,16毫米调焦镜头);
(二)走线布局:本着规范、美观、整齐的安装原则,且辅材均为国内知名品牌,符合国家标准 安全耐用,并根据学校情况进行安装。
(三)监控时间:一次录制储存时间不低于30天,视频资料总保存应不低于60天
(四)监控室器材:高清数字硬盘录像机(带有VGA、HDMI、网络接口、远程控制的、支持视频的预览、存储与回放;支持预览图像与回放图像的电子放大);42寸以上的LED全高清液晶监视器
(五)使用要求:监控器材的使用应能正常运转3—5年不出问题,且出现问题时能及时进行维护。
七、报名时间: 2014年3月31日至4月2日(正常上班时间)
八、递交响应时间: 2014年4月5日上午9:00
地点:职专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九、采购单位联系人:李院伟
电 话:13592168263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