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避暑纳凉点监控网络系统招标
2014/4/1 10:40 中国国际招标网 关键字:杭州市,避暑纳凉点,监控系统,招标 浏览量: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以下简称采购机构),就“杭州市人防开发发展中心全市避暑纳凉点监控网络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以下简称采购机构),就“杭州市人防开发发展中心全市避暑纳凉点监控网络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HZZFCG-2014-032
2、项目名称:杭州市人防开发发展中心全市避暑纳凉点监控网络系统建设项目。
3、招标内容:杭州市人防开发发展中心全市避暑纳凉点监控网络系统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各避暑纳凉点的视频信号采集、处理及显示系统、值班室集中控制系统、集成综合布线、网络传输等工作,实现视频控制、录像回放、图像抓拍、视频录制、远程监管等功能。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全市避暑纳凉点的监管,对人防通道和避暑纳凉场所进行视频监控,实时监控场所人员活动情况,实现视频资源等相关信息接入人防管理平台的功能,起到加强避暑纳凉场所安全体系建设,提高公众活动场所的管理水平和档次的目的。具体包括系统设计、设备供货、网络租赁、安装调试、系统集成、施工、项目验收、运行维护以及技术培训和不少于三年7*24小时免费设备保修和售后现场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设备集成、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承担本项目建设,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获取招标文件:
(1)已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可以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杭州”门户网站、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杭州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本公告第6、7条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需按本公告第7条要求前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7、领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4年3月31日至2014年4月9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窗口(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7号窗口)。
(3)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8、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收款单位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75828100067166。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
9、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4年4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1层)。
10、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年4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1层)。
11、项目联系人: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受理处,联系人:潘颖颖,联系电话:0571-85085361,传真:0571-85085019;杭州市人防开发发展中心,联系人:朱玲,联系电话:0571-87265722。
12、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334办公室);联系人:俞顺飞;联系电话:0571-85085425。
投诉受理地点: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319办公室);联系人:宋养初;联系电话:0571-85085400。
窗口咨询电话:0571-8508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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