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顺河农民公寓项目路灯与监控工程已经由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本工程将采用明标明投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承包人。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金湖县顺河农民公寓项目路灯与监控工程 | ||
工程地点 |
金荷路西侧、北兴路北侧 |
工程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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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内容 |
路灯与监控 |
结构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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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审定价 |
499739.36 元 |
要求工期 |
60 日历天 |
发 包 价 |
439770 元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发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资金情况 |
已落实 |
履约保证金 |
四万元(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缴纳) | ||
付款方式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同期付合同总价款的40%,两年后同期付审计总价的30%,三年后同期结清余款(保留5%质量保证金)。 | ||
合同方式 |
固定总价合同 |
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申请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如组建联合体,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二)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提供企业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如组建联合体,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申请人提供有效的2012年度或2013年度企业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如组建联合体,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四)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如组建联合体,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五)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提供有效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如组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六)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的申请人必须如实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七)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如组建联合体,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八)申请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如组建联合体,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九)申请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将在申请人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如组建联合体,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十)项目负责人(拟选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如组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申请人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经甲方同意并经招标办备案的变更手续原件,如组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申请人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的证明原件,如组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十一)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建造师需提供与企业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2013年6月至今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缴费清单或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提供1.劳动合同、2.身份证、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4.2013年6月至今连续6个月以上的缴费清单或养老保险证明;如组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十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参加资格审查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提供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则被授权委托人提供1.劳动合同、2.身份证、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4.2013年6月至今连续6个月以上的缴费清单或养老保险证明、5.授权委托书原件;如组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十三)投标函(格式内容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印章必须齐全,如组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但联合体双方签字、印章须齐全)。
特别说明:
1.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抽签阶段。
2、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壹正贰副,证明文件原件(一)至(十二)项随身携带以备审查。
3.若未组建联合体投标,则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签到,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不予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及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建造师携带身份证和建造师证予以查验)
4、若组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签到,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不予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及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建造师携带身份证和建造师证予以查验)。
5.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若组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后在投标截止日前到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金湖县健康西路45号)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人民币,本项费用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视为无效报名。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招投标网→招投标动态→更多→《关于最后一次集中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办理地址为:南京市虎踞北路10号国家密码管理局212,联系电话:025-83392488或025-9601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季望之联系,电话:13338906668。
三、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招投标网上发布。
四、其他说明:
①.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叁佰元,需到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金湖县健康西路45号)现场缴纳,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申请人视为放弃投标。下载地址: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login.aspx
②.图纸获取地址为: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金湖县健康西路45号)
五、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7日。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22日9时30分。
七、资格审查结束后,申请人凭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进场进行抽签(摇号)。
本摇号过程由金湖县公证处全程公证。
八、抽签(摇号)地点:金湖西路188号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十楼摇号室。
九、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时按以下方法:
①招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
②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条款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名单。名单确定后,招标人应当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③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④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报告。
⑤招标人将投标人资格审查、承诺文件审查和中签结果等信息在网上予以公示。
十、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督机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如报名人不足3家,重新发包。
十一、招标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人:金湖县新城保障性住房开发中心
地址:金湖县健康西路40号
联系人:冀工
联系电话:0517-86905075
十二、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代理人: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健康西路45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17-8696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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