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常采公 [2013]143-2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现就常州工商局三级窗口服务效能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本项目监控系统在各辖区工商所、工商分局、各审批中心安装摄像机,在各工商所、工商分局、各审批中心分别放置网络硬盘录像,实现本地视频本地存储;同时网络硬盘录像机通过网络将视频信号上传至部署在市工商局的网络监控管理平台,实现市工商管理局的集中管理,同时在市工商局部署磁盘阵列实现前端所有视频的二次集中存储。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 2010年以来 90万元(至少包含 30个视频监控探头)或以上规模已竣工的行政事业单位二级视频联网智能化项目的成功案例,提供项目合同(包含设备清单)、验收证明和建设方出具的联网智能化项目证明。
4、投标人能提供及时有效地本地化售后服务,公司总部不在常州的需在常州市区设有工商注册的直属固定服务机构,提供该机构人员近 3个月在常州正常缴纳社保明细并经社保机构盖章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与资格预审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 2014年 4月 1日上午正常工作时间;
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 303采购一科。
2、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审核,复印件一套存档:
( 1)《报名申请书》一份,格式自定;
(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和近期社保缴费证明(需有当地社保盖章);
( 4)建筑智能化承包(施工)资质证书;
( 5)2010年以来 90万元(至少包含 30个视频监控探头)或以上规模已竣工的行政事业单位二级视频联网智能化项目的成功案例,提供项目合同(包含设备清单)、验收证明和建设方出具的联网智能化项目证明;
( 6)公司总部不在常州的需提供在常州市区设有工商注册的直属固定服务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提供该机构人员近 3个月在常州正常缴纳社保明细并经社保机构盖章证明。
四、招标文件领取:
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同时,以银行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玖仟 元整,由投标人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下列账户,并持相关支付凭证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换取相关收款凭证。
开户名称:常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 1105020109000099895
五、标前答疑投标截止 开标时间、地点:
答疑: 2014年 4月 1日下午 1:30,二楼会议室。
投标截止和开标会: 2014年 4月 16日上午 9: 30,三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恒青
联系电话: 0519-86800351,传真 86800352
联系地址: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晋陵中路 5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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