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 > 正文
无锡市公安局交通技术监控设施项目招标
2014/3/19 08:52   江苏省政府采购      关键字:无锡市,交通技术,监控招标    浏览量: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无锡市公安局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增设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无锡市公安局委托,就其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增设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无锡市公安局委托,就其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增设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增设更新XCGZX2014-001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增设更新详见公开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匿名招标评审方式,投标文件须按照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

三、投标人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

A.经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或登记的法人;

B.A标段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含)以上资质;

C.A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企业壹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

D.B标段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含)以上资质;

E.B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

F.B标段投标人所用前端设备必须是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公布全省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前端系统设备12家中标供应商名单的通知》(苏公厅[2010]650号)中列明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

G.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网址:http://zfcgzx. wuxi.gov.cn)采购公告附件中发布,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但必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确认函》(该函可在我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内下载),并按要求传真(0510-82704033)至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并电话(0510-82719736)确认。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其他有关事项:

1、投标人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A标段伍万元人民币、B标段贰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帐户。 (收款单位: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无锡梁溪支行;账号:887010198500011968)

2、答疑会时间: 2014年3月21日10:00

答疑会地点: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第一评标室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4年4月9日9:30始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4年4月9日10:00止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第一评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 杨蕾、厉嘉元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2014年4月9日10:00

开标地点: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第一评标室

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 杨蕾、厉嘉元

联系电话:0510-82708966

传真电话:0510-82714886

联系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5楼

邮政编码:214121

网 址::http://zfcgzx.wuxi.gov.cn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