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市财政局立项批复并受采购人委托,现就下列项目依法组织政府采购,邀请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
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监控室建设工程
TC2013(SZ)XZ403
二.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 项目性质
政府集中采购(财政性资金)
四. 投标人准入资格
1.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所提供的计算机设备(管理电脑、多媒体管理电脑),均必须属于财政部颁布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
3.企业资质⑴: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资质等级为一级。
4.企业资质⑵: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三级或以上。
5.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五. 招标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2014年02月26日-2014年03月05日
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公示期内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对涉及政府采购过程程序的内容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涉及采购预算与方案设计等内容,均由采购单位负责。)
六. 公示公告时间
2014年02月26日-2014年03月20日
七. 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一、领取采购文件与登记备案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02月26日-2014年03月18日(公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现场领取须提供的资料:
领取采购文件进行投标登记审查时必须填写《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1):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资质等级为一级。
3、企业资质(2):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三级或以上。
注:
1.《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均可凭企业注册登记地市级公证处出具的有效公证书原件替代。
2.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及领取招标文件,对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其文件。
八.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03月21日08:45--09:3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03月21日 09:30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⑴
九.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公安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757-83205119 传真:0757-83205119
十.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人:张先生 谢先生 服务窗口:第7号窗
电 话:0757-83209129 83209112 传真:0757-8320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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