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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安防监控系统招标
2014/3/7 08:50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太原市,事业单位,监控招标    浏览量: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安防监控系统、教务管理平台等教学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安防监控系统、教务管理平台等教学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安防监控系统、教务管理平台等教学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内容:共五包

第一包:电子屏(1批),电子屏(1批);第二包:中央空调(1批);第三包:智能广播系统新增设备(1批);第四包:安防监控系统(1批);第五包:学校教务管理平台(1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3、招标编号:2014(2013)-20-29-G

4、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第一包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

〈2〉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第二包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央空调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第三包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

第四包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贰级以上(含贰级)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

〈2〉摄像机、红外高清同轴高速球、HDCVI光端机、同轴高清硬盘录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综合管理平台、高清解码器为非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同轴高清硬盘录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综合管理平台、高清解码器必须提供产品的检验报告;

第五包资质要求

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3月5日—2014年3月18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8:00-11:00,15: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6、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本,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7、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现场勘察及答疑会时间:2014年3月19日上午09:00;

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现场勘察及答疑会地点:迎泽区并州东街2号

7、投标时间:2014年3月28日上午08:00—09:00

8、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2014年3月28日上午09:00

9、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0、投标人对采购有关事项有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1、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2、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登记备案。

13、投标、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14、联系单位: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址、通讯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招标程序咨询人: 刘慧荣联系电话:0351-3098088

王聪刚联系电话:0351-3092919

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技术(业务)咨询人:

唐东风联系电话:15803468101 杜老师联系电话:13453448792

15、信息发布:本次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以及评标结果将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http://www.tyzfcg.gov.cn(太原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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