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受安康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安防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安防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AKZFCG-201402
3、采购人名称:安康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9号
联系方式:0915-3336665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地 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安康市财政局院内北二楼
联系方式:0915-3288809
5、采购内容和要求:
安防监控系统 数量:1套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6、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6-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原件;
6-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6-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格证书;
6-4、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二级以上(含二级)证书;
备注: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投标供应商需携带本公告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资质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前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安康市财政局院内北二楼,购买标书,标书售价500元。
7-2、标书发售时间:2014年2月28日至2014年3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3月20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2014年3月20日上午9:30
投标/开标地点: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安康市财政局院内北二楼招标大厅
9、采购项目联系单位:安康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人:束 钊 联系方式:0915-3288809
户名:安康市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工行汉滨支行
帐 号:260706022920011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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