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鹤壁市公安局委托,对鹤壁市公安局指挥大厅显示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鹤壁市公安局指挥大厅显示系统项目HBZB〔2013〕315A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主要显示屏幕用DLP拼接屏。单屏80英寸 规模3(行)×6(列)拼接。两边各留约装修及其他设备安装空间。拼接屏上方及左右两边安装LED屏,显示日常数据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基本条件;
②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
③所投显示单元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注册资金注册资金不低于3亿人民币;
④所投产品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⑤所投控制软件须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
⑥所投DLP拼接屏、LED显示屏制造商如非河南省内企业,须在河南省内设有分公司或办事机构。河南省内有分公司的制造商,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登记证;在河南省内有办事处的制造商,须提供所在驻地合法登记证明(例如,驻郑办事处,则须提供郑州市投资促进局颁发的登记证书,其他河南省内城市办事处根据其所在市政府要求提供合法证明),且要求登记证明标有“售后服务”一项。
⑦所购设备要求能够与鹤壁市公安局原有视频监控系统无缝对接,投标人须在投标前勘察现场及原有设备,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设计方案,在投标时,投标人需提供采购方出具的勘察现场盖章证明文件;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4年2月26日至 2014年3月17日9:00前(法定工作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4年3月17日;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鹤壁市财政局11楼1107房间);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购买;
标书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4年3月18日9: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2014年3月18日9:00
开标地点: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2-3326871
传真电话:0392-3326870
联系地址: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45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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