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AHXZY-HW-2014025
受池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该单位的大屏显示系统改造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1 、招标内容及要求:
大屏显示系统改造(具体货物见招标文件)
2 、资质条件:
(1)必须具有《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3)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采购货物、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
(4)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级资质;
(5)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公安指挥中心工程(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至少1例(需提供销售合同原件);
(6)液晶拼接大屏必须为安徽省公安厅平安城市入围推荐品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的检测报告、3C认证及节能环保产品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大屏控制软件要有软件著作权证书;
(8)液晶拼接显示单元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投标人须提供合法的认证证书(盖原厂公章);
(9)所投产品必须在安徽省有公安110指挥中心15块55寸拼接大屏以上建设项目的成功案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有样板照片、合同供货清单、用户方证明等);
(10)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原厂商授权书和服务承诺书;
(11)所有显示设备的配套产品(拼接大屏、拼接器处理器、软件、电视墙,控件软件等)必须为同一厂家生产,以保证设备的兼容性及维护管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报名时携带资料: ①投标企业介绍信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⑤省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级资质;⑥公安指挥中心工程(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至少1例(报名时需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⑦安徽省公安厅平安城市入围推荐品牌的相关证明材料;⑧国家的检测报告、3C认证及节能环保产品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大屏控制软件要有软件著作权证书;⑨安徽省有公安110指挥中心15块55寸拼接大屏以上建设项目的成功案例。
注:以上证件由企业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以上证件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并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到标书中。
3、标书领取时间: 从 2014 年2 月19日 起至2014 年3 月7 日截止,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池州市君悦广场3号楼21层)。
4. 标书费用: 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加收人民币50元/份的邮寄快件费。
5、投标保证金: 此项目开标前必须缴纳人民币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投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或汇款的方式于投标截止日前汇至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基本账户,过时恕不受理。
收款人全称: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杏村西路支行
账号:34001766908053003716
6 、开标及投标截止日期: 2014 年3 月1 9 日 上午9:30 分(北京时间)
7 、标书送达及开标地点: 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池州市君悦广场3号楼21层)
8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池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宋科长联系电话:13905669633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翼翼联系电话(传真):0566-2096626
邮箱:193164701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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