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委托,就区图像平台与交通支队视频监控系统资源共享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区图像平台与交通支队视频监控系统资源共享
二、招标人:北京市朝阳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招标人地址:日坛北街33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010-65099927
三、招标内容:将区共享平台5000个以上图像资源以数字通道方式提供给区交通支队及8个大队使用。在原有20个交通图像资源基础上,扩充增加64个交通图像资源纳入区共享平台,供各相关部门共享调用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壹佰捌拾捌万柒仟伍佰元整(RMB1887500.00元)
采购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区交通支队需配置主交换机1台,不低于24个10/100/1000M自适应端口,要求支持三层交换功能;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瑞珅、胡晓明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电话:67164376
传真:67173666
五、合格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
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跋喙亓母绞艋梗坏貌渭油侗辏�br /> 8、投标时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9、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
10、投标时须提供矩阵、图像服务器、图像编解码器的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或经过原厂家授权的合法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转授权,须同时提供原厂家允许经销商合法代理的证明文件;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2月21日至2014年2月2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招标文件售价:RMB200元/本,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3月13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原件);
3、安防工程企业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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