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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县中小学智慧校园设备采购招标
2014/1/15 10:56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智慧校园设备招标    浏览量:
由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凤山县中小学智慧校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已经凤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予以备案,现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期内投标单位如认为招标文件内容具有倾向性或不合理条款,已经影响到招标的公正性,损害了自身合法权益,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司有效印鉴后,于项目截标日前将相关质疑事项向相关财政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内容:

  1、项目名称:凤山县中小学智慧校园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鼎策ZB-2014-016

  3、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4、招标采购内容:保教设备和生活设施一批,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A标段采购金额约:201万元;B标段采购金额约:10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二、采购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014年01月14日至2014年01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河池市文化广场金泰豪庭观岚阁B座1705室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分公司。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本项目不提供电子标书,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请符合上述条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本次采购产品);(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4)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投标人的 《查询行贿档案结果告知函》;(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上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到招标代理单位报名并购买资料。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现金形式交至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分公司;开户名称: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分公司;开户银行:河池建行明都支行;银行帐号:4500 1690 9040 5070 0303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02月10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河池市文化广场金泰豪庭观岚阁B座1705室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分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02月10日14时30分截标后在河池市文化广场金泰豪庭观岚阁B座1705室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分公司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九、网上查询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

  十、代理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申 羽

  邮 编:547000

  联系电话:0778-2273705/2273808

  传 真:0778-2273705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分公司(河池市文化广场金泰豪庭观岚

  阁B座1705室)

  采购单位:凤山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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