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采购基层执法单位应急图像传输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3-BJ1242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2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010-8329944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607-60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942300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200.6万元
(批复编号:110106-JM-00001555。)
招标内容:基层执法单位应急图像传输设备(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技术需求)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4年01月08日起至2014年01月14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607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01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4年01月28日09:30 (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602室)。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有效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加盖公章);
(4)提供近三个月内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保密协议见附件.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607室
邮 编:100038
电 话:010-63942300
传 真:010-63978100
电子信箱:hczb03@163.com
联 系 人:宋明明
开 户 名: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北京金安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及中标服务费使用)
账 号:1100 1029 2000 5300 8609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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