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3B143HG069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3-102视频监控项目
三、采购预算:
包组一:VCS视频图像采集摘要比对器项目,采购预算938万元;
包组二:视频高速下载器、云备份器、云备份器专用硬盘项目,采购预算223.52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用途:业务
2.数量:
包组一:视频采集摘要设备共35套,包括提供视频的快速采集,以及视频的快速摘要系统;
包组二:96套视频高速下载器、44台云备份器、185块云备份器专用硬盘,
详见用户需求书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交货期及交货地点:详见用户需求书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本次采购不允许以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7. 投标人可对一个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但不能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须是所投产品制造商,或是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或具有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1月3日起至2014年1月1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1月23日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03室
九、开标时间: 2014年1月23日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03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包组一:9.06万元;包组二:2.06万元。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徐工
电话:020-62791626
传真:020-83301107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邮编:510030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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