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3年12月31日起至2014年1月7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采购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3580
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鼎湖中学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货物名称数量完工期项目实施地点免费保修期
视频监控设备1批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天内采购人指定地点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备注: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括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等工作;
2、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能只对其中部分货物进行投标,且要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四、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获得广东省公安厅的备案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对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b.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c.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获得广东省公安厅的备案资格)(有效期内)(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仅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及查阅方式
1)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3年12月31日起至2014年1月7日;
2)招标文件查阅方式:招标文件可在下述地址查阅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肇庆市政府采购网、肇庆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12月31日起至2014年1月8日期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五路时代广场帝景轩B1幢17楼17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售后不退。
七、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评标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城东新区信安四路8号肇庆市财政大楼三楼会议室。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1月21日下午2时30分至2014年1月21日下午3时0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月21日下午3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本项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a.采购人:肇庆鼎湖中学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8-2691172
b.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58-2323000
传真:0758-2321997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五路时代广场帝景轩B1幢17楼1701室
邮编:526040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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