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中山市南头镇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三期项目
2、项目编号:GIECCZS20131083G1
3、项目内容: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三期
4、项目预算:第一部分:前端监控点1556.25元/月/点;第二部分:监控中心建设2211804.48元。
(投标人应对品目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品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投标人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外省企业需要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证明);
3. 投标人必须在中山市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工商登记等证明文件);
4.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102室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中山市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购买人身份证。(以上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查验)(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6、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答疑时间:
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13年12月19日下午5时前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后统一回传至各投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开标要求:
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12月31日上午9:00~9:30。
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1日上午9:30。
3、开标时间:2013年12月31日上午9:30。
4、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102室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公安局南头分局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0760-2318400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联 系 人:陈小姐
地 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102室
电 话:0760-88633721
传 真:0760-88873238
电子邮箱:zsgzgj@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山松苑新村支行
账户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银行账号:4400 1780 3080 5300 0720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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