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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安全防爆设备招标
2013/12/13 11:07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安全防爆设备招标    浏览量: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报价。

  一、招标项目简要

  1、招标编号:GZCQC1301HG11019

  2、项目名称: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安全防爆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安全防爆设备采购

  3、财政预算:¥500,000.00元整

  4、数量:一批

  5、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投标人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厂商或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授权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4、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采购文件公示与下载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请点击下载),公示期为2013年 12 月 11 日至2013年 12 月 17 日五个工作日。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3年 12 月 11 日至2013年 12 月 30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购买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

  供应商凭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及上述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核对后予以退还。

  说明: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作为采购代理机构,我们没有权利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进行评断和论断,只有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才拥有评审和论断的权利)。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 12 月 31 日09:0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 12 月 31 日0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萝岗区开创大道2662号

  采购人联系人:杨科

  采购人联系电话:020-8300636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576900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3499619

  E-mail: gzcqc2006@163.com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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