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公安局智能视频分析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2013XSZFCG294G
二、项目概况:智能视频分析系统设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其它特定条件:在浙江省区域内有售后服务网点。恕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无资质单位的挂靠形式)。
四、标书发售日期: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3年12月23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开标前以转帐、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三楼财务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2交纳)。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2月4日至2013年12月23日。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4日13时50分
七、投标地点: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
八、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4日13时50分
九、开标地点: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姝华
联系电话:65733011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