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询价函“三、商务要求”。
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2013年12月9日15:00时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5、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经审核后在5个工作日内开出付款通知书,一次性付清货款。
二、货物服务技术要求
预算4.8万元
序号.货物名称.技术要求.单位.数量
1.高清安防监控系统.详细要求见附件.套.1
三、商务要求
(一)资质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以下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注意事项
(三)交货期与地点
(7)投标人具有安防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8)提供监控厂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9)监控主要设备(硬盘录相机、摄像机)为同一品牌,并承诺质保期为3年,售后免费3年维护。
四、履约保证金
签订采购合同前,中标人须向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缴纳相当于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五、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
六、其他
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
宿州市淮河中路556号财政局大楼302室
联系人:王祥传
联系电话:0557-3955717
采购人联系人:牛海宽
联系电话:18900571019
传真:0557-3903062
邮编:234000
(采购单位盖章)
2013年12月2日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