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LCG-2013014
二、采购人:莱芜市莱城区教育局
三、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项目说明:
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莱芜市莱城区班班通及多媒体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包括电子白板、投影机、台式电脑、黑板无尘应用、音箱、电动幕布、笔记本电脑及附件等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直到运行正常交付采购人使用以及保修、售后服务等。具体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包(A包为电子白板、投影机、台式电脑、黑板无尘应用、音箱及附件;B包为投影机、电动幕布、笔记本电脑及附件),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两个标包的竞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包。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本次招标要求制造商或有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各标包详细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信誉好、有经营实力的企业,若为代理商,须具有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投标产品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安全标准;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4.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六、报名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购买: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6日至2013年12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时;
报名地点: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审计局大楼四楼西招标代理办公室。
七、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购买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红公章):
(1)制造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2)代理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莱芜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云凤
联系电话:0634-6220058
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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