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采购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3475
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公安局高清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工程(二期)监理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服务内容.监理期限.数量.实施地点
高清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工程(二期)监理项目.监理工作期限从签订监理合同到项目最终验收全过程.1项.采购人指定地点
注: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能只对其中部分进行投标。
四、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对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a.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b.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仅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及查阅方式
1)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3年11月21日至2013年11月27日;
2)招标文件查阅方式:招标文件可在下述地址查阅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肇庆市政府采购网、肇庆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11月21日至2013年11月28日期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五路时代广场帝景轩B1幢17楼17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售后不退。
七、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评标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城东新区信安大道东肇庆市财政大楼二楼评标室。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12月13日上午9时00分至2013年12月1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本项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a.采购人:肇庆市公安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8-2740002
b.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758-2323000
传真:0758-2321997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五路时代广场帝景轩B1幢17楼1701室
邮编:526040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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