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驻马店市高清电子警察
招标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13]166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高清电子警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 必须采购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设备或产品;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
3.3视频监控、卡口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4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或者相关部门颁发的二级《安全防范工程资格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5提供2011年以来的视频监控项目(视频监控、卡口、闯红灯,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合同一份。
3.6提供视频监控、卡口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以及当地分公司出具的售后承诺书。需连续获全国公安系统警用装备十佳品牌。(需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复印件证明材料)。
3.7提供符合GA/T497-2009《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条件》检测标准的“高清卡口系统”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与正在使用中的电子警察后台系统兼容。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起始时间:2013年11月20日至2013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驻马店市良源政府采购代理有限公司(驻马店市正阳路与置地大道交叉口置地华庭E座院内南二层楼东)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二级《安全防范工程资格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公安系统警用装备十佳品牌证明、符合GA/T497-2009《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条件》检测标准的“高清卡口系统”检测报告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1日15:0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房间
六、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1日15:00时
开标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房间(文明路1388号)
七、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机构:驻马店市良源政府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电话:0396-2688668 18639956158
监督方电话:0396-2610822
监察室电话:0396-2609226
驻马店市良源政府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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