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3]344号。
二、招标项目:视频监控图像侦查系统项目(共一个标段;资金来源:财政投资。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 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含300万元),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并在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3年11月19日起至11月29日18:00获取招标文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单位登陆中心网站申请会员,办理UK(含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1日上午9:30。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二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会展中心西附楼5楼)。
八、联系人及电话:赵先生 王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传真)
九、户名: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1001533119052500141-0003
开户银行:洛阳建行古城路支行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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