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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广播电视台监控招标
2013/11/13 10:53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关键字:监控招标    浏览量: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州市番禺区广播电视台的委托,对广州市番禺区广播电视台电台、电视台采编播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11月13日至2013年11月19日五个工作日。

  1.采购项目编号:GMTC133BZHG0190JO。

  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广播电视台电台、电视台采编播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2101(广播电视视频设备)。

  5.采购预算:40.0000万元。

  6.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

  1.电台、电视台采编播监控设备.一批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6.1实施时间:供应商必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供货到用户处并完成所有安装,个别供货周期客观原因较长的设备供货期可在合同签订时另行协商;

  6.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6.3本次招标货物中,除专业存储阵列磁盘、专业CD播放机、广播级摄像机套装三脚架、高清肩扛式摄像机设备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和禁止的进口产品,其余设备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6.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供应商资格:

  7.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7.2.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7.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4、本项目不接受被纪检监察部门或其他司法、行政机关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或者涉嫌违纪违规行为整治调查的单位报名;

  7.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6.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投标人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投标人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核查);

  (2)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参考附件)。

  8.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1月13日起至2013年12月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3楼(东照大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4日上午9:30。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4楼(东照大厦)405室。

  11.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2月4日上午9:30。

  12.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4楼(东照大厦)40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晋东   采购人联系人: 王四元

  电话:020-66341910           电话:020-84638109

  传真:020-66341712           传真:020-84638109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东兴路广播电视中心

  邮编:510045                  邮编:511400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

  帐号:80007157830938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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