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柳州市财政局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单编号:柳政采1310078、1310076、1310074)批准,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现就采购人柳州市公安局摄像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警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LZG13-35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001分标:督察监控系统设备1批(高清审讯专用全景摄像机8台、交换机8台、拾音器8台等);002分标:执法办案场所设备1批(审讯主机28台、高清摄像机56台、千兆交换机28台、高清全景半球摄像机2台等);003分标: 办案审讯视频设备1批(高清审讯主机12台、全景摄像机12台、交换机48台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注: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3年10月29日至2013年11月18日止(即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17时00分,工作日)。
2.发售地点:柳州市河西路18号金菱大厦五楼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河西路中山花园斜对面众菱投资公司内)。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001分标:人民币肆仟叁佰元整(¥4300.00元);002分标:人民币玖仟陆佰元整(¥9600.00元);003分标: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3年11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现金、网银(银行打印盖章)等形式交至保证金专户(必须在指定时间前到达专户),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户银行:建行柳州柳北支行,银行账号:4500162515305070381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11月19日8时30分至9时30分截标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柳州市河西路18号金菱大厦五楼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河西路中山花园斜对面众菱投资公司内)开标室,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经验证后递交文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11月19日9时30分在柳州市河西路18号金菱大厦五楼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河西路中山花园斜对面众菱投资公司内)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
十一、业务咨询:
柳州市公安局联系人:类维军
联系电话:0772-389233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朱春燕
联系电话:0772-3700157
传真:0772-370015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柳州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2-2830320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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