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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能交通系统(二期)项目招标
2013/10/23 11:13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智能交通系统    浏览量: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所需的深圳市智能交通系统(二期)建设技术方案研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服务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OTC1314310

  2、项目名称:深圳市智能交通系统(二期)建设技术方案研究

  3、招标内容:深圳市智能交通系统(二期)建设技术方案研究数量:一项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3年10月18日至2013年10月30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3年10月30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1月5日14:30(星期二)(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2013年新版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体现基本信息以及许可经营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查询地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址: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

  ②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须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④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0年10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日之后(不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日当日)。(查询网址:)。

  ⑤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自2010年以来)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投标人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④投标人《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⑤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告知函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否则不能报名)。

  招标机构: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建忠、易睿

  联系电话:0755-83170027或82949060

  传真: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szsotc@gmail.com

  公司网址:www.sz-otc.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编:518034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号: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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